一、名称: 李汝祺动物遗传学奖(原“李汝祺优秀动物遗传学论文奖”)
二、宗旨:
动物遗传学是遗传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,动物遗传学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。设立该奖项的宗旨是奖励国内青年动物遗传学家勇于创新,培养动物遗传学科技人才,鼓励我国青年遗传学家投身于动物遗传学的科技事业。
三、评选条件及标准
凡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动物遗传学工作者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评选。
1. 在动物遗传学领域取得的研究结果有创新,观点明确、数据完整、结论可靠并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者。但在国外进行的工作不在征选范围之内。
2. 在动物遗传学应用领域有独创和革新,解决了某一方面的技术难题,有授权的专利并已经确认对国民经济有一定意义并收到实效者。
以上两条所指创新、革新、专利等,应由申请人独立完成的。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(申请表见附件)。
四、评选时间和办法
此奖项从1986年首届始到现在已颁发十二届。从2011年开始,每年评选一次。申请人经单位签署意见,其申请材料于当年5月10日以前寄交学会办公室(该日期如果与当年通知中提交日期不同,以当年通知的截止日期为准)。由中国遗传学会“李汝祺动物遗传学奖”评审委员会评审后颁奖。
五、奖励名额
奖励名额每年不超过2名。中国遗传学会向获奖人颁发 “李汝祺动物遗传学奖”证书和奖金。
六、评审要求及注意事项
1. 评审人一定要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。
2. 评审中要严格掌握标准,宁缺勿滥,要注重论文的理论和实际应用意义。
3. 本奖是个人奖,集体项目只考虑被评选人的工作和所起的作用。
七、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中国遗传会负责解释。